2020年北京工商大学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启事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本市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工商大学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岗位招聘实施方案》(北工商校发〔2020〕2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北京工商大学2020年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且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资格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思想品质,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六)身心健康;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应聘人员填写《北京工商大学2020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于2020年8月21日17:00前发送至相关电子邮箱(见附件1),邮件标题为“北京工商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应聘+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om”。
(二)资格审查和函选
学院组织项目(课题)组按照招聘启事和招聘计划中的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函选,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定于8月24日-28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和政审。学校通知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通知相关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他说明
(一)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由项目(课题)组根据工作需要与拟录用人员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试用期为1个月。
(二)待遇:科研助理为非事业编制,不解决北京户口。科研助理的税前工资为博士研究生9000元/月、硕士研究生7000元/月、本科生5000元/月;试用期工资按照上述标准的90%发放。学校按规定为科研助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应聘者本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联系方式
招聘相关问题请咨询学院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1)。
附件:
北京工商大学人事处
2020年8月14日
原文出处:
http://www.btbu.edu.cn/xygg/177046.htm
内容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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