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大学法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安徽大学是安徽省属“211工程”重点综合性大学、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坐落于“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美丽的翡翠湖畔。安徽大学自1928年建校即设有法学院。1979年,经教育部批准,安徽大学在全国地方综合性大学中率先恢复重建法律系。经过40余年建设,今天的安徽大学法学院已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和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科较为齐全。同时,她还具有温馨浓郁的学术氛围和积极进取的教工团队,并于2019年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安徽大学法学院始终向学界英才敞开怀抱,现发布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敬请关注。
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学历与年龄
应聘第七、八层类人才岗位,应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
2、应具有讲授2门以上专业课的能力;有海外学历的,应具备用外语讲授一门专业课程的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应聘第六层类以上岗位高层次人才,具有教授(正高)职称或达到教授水平者,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副高)职称或达到副教授水平者,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学科的拔尖与领军人才,不受此限。
二、学术能力
1、应聘第八层类人才岗位,以第一作者在CSSCI(不含扩展版和集刊)、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海外人才,也可在国际知名刊物或同级别的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至少2篇。
2、应聘第七层类人才岗位,以第一作者在CSSCI(不含扩展版和集刊)、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在《安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分类评价认定标准》(校政[2017]30号)中三类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发挥重要作用;或有其他突出业绩。
3、应聘第六层类(副教授)岗位有主持2项以上省部级项目的经历;应聘第五层类(教授)岗位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或同等级研究项目的经历。且在SSCI、CSSCI来源期刊发表一定数量的高水平研究论文或出版专著,达到安徽大学评聘相应职称的基本条件。
4、具有省部级人才头衔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经历,可应聘安徽大学第四层类的高层次人才,待遇从优。
三、招聘学科与人数
招聘学科方向为法学类,其中第七层类以下岗位录用不超过3人,第六层类以上岗位录用人数不限。
另依托郭志远教授国家社科重大项目课题组录用不超过2人。
四、引进待遇
安徽大学引进人才待遇及支持条件参考标准 | |||
层类 | 人才对象 | 薪酬待遇 | 住房补贴 |
第一层类 | 1.经学校认定的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 2.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杰出人才; 3.相当于上述水平的战略人才。 | 面议 | 450万元 |
第二层类 | 1.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2.相当于上述水平的领军人才。 | 90-120万元/年 | 260万元 |
第三层类 |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2.相当于上述水平的拔尖人才。 | 50-70万元/年 | 170万元 |
第四层类 | 1.省部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2.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骨干人才。 | 紧缺专业45万元/年 一般专业35万元/年 | 紧缺专业110万元 一般专业90万元 |
第五层类 | 具有正高职称,或近5年的业绩条件达到我校科研为主型晋升教授的条件。 | 紧缺专业30万元/年 一般专业25万元/年 | 紧缺专业60万元 一般专业50万元 |
第六层类 | 具有副高职称,或近5年的业绩条件达到我校科研为主型晋升副教授的条件。 | 紧缺专业23万元/年 一般专业20万元/年 | 紧缺专业50万元 一般专业40万元 |
第七层类 | 达到学校招聘第七层类教学科研基本要求。 | 讲师待遇+博士津贴1000元/月(3年) | 紧缺专业A类30万元 紧缺专业B类25万元 一般专业20万元 |
第八层类 | 达到学校招聘第八层类教学科研基本要求。 | 讲师待遇+博士津贴1000元/月(2年) | 紧缺专业A类20万元 紧缺专业B类16万元 一般专业13万元 |
注:紧缺专业A类:知识产权;紧缺专业B类: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法理学。
优秀人才一人一议,不受此限。
五、简历投递
简历投递可通过官方网站:http://rsc.ahu.edu.cn
或安徽大学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zp.ahu.edu.cn/recruit/index.html
六、联系方式
邮箱:237148419@qq.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
联系电话:法学院人事办乐文/王曦老师:0551-63861653;1515519552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安徽大学法学院
2020年2月22日
原文出处:
http://law.ahu.edu.cn/2020/0222/c4800a22965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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