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安徽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博士专任教师公告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2019年我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80名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核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
三、相关待遇
(一)提供20-70万元购房补贴;
(二)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5万元;
(三)博士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3年,优秀博士后享受校聘教授待遇3年;
(四)优秀博士可采取龙湖学者方式聘任,实行年薪制;
(五)科研启动费10-20万元,科研成果享受校内科研奖励和配套再资助政策;
(六)根据学校有关文件,依据个人条件解决配偶工作问题,为博士子女入学提供支持;
(七)特别优秀的博士待遇面议。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心健康,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3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部分紧缺专业可放宽至50岁。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电子邮件至用人单位邮箱,并同时抄送人事处招聘专用邮箱:acrsc@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教育科研人才网”,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安徽财经大学2019年博士专任教师需求表》。
现场试讲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自本科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同时出具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报名时可以持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替代);
(3)近五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等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预约参加考核人员。
(二)考核
本招聘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招满为止。公告发布至少十个工作日后,各用人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成立由5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的考官组不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核采取学术评价、试讲的方式进行。学术评价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科研成果进行学术评价,重点从研究方向、研究成果、成果创新性、专业基础和背景、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学术评价打分;试讲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考察,应聘人员自选题目或者按照规定题目进行试讲,试讲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四)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
(五)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
六、其它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或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三)本招聘公告由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小燕 高飞
电话:0552-317116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教育科研人才网shuobojob.com看到的招聘信息)
E-mail:acrsc@163.com
招聘网站:http://rsc.aufe.edu.cn/
通讯地址: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邮编:233030
安徽财经大学
2019年9月6日
原文出处:
http://rsc.aufe.edu.cn/2019/0906/c2734a135830/page.htm
内容出处: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邮箱:keyanhr@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