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科技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37人公告

时间: 2021-03-02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为做好2021年安徽科技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备注
专职辅导员 9000002 14 女性
专职辅导员 9000003 13 男性
专职思政课教师 9000004 10  

本次共招聘37人,全部纳入事业编。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三、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高等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

(三)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院校3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或党务思政工作经历的,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3.没有工作经历的应具有高校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四)应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须为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伦理学。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高校3年及以上专职思政课教师工作经历的,应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编制内人员;

4.现役军人;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方式

学校通过相关人才招聘网站、校园网及部分高校就业网公布、宣传招聘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招聘网站http://rsxt.ahstu.edu.cn/Web注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同时应聘多个岗位,否则将视为无效简历。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资格验证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官网注册查询下载并打印)。

3.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证明应是本人目前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公章、负责人签字,其他组织出具的证明无效。

5.硕士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三方协议,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官网注册查询下载并打印)。至2021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6.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其中,高校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任职经历由就读高校团学部门提供任职经历证明;具有本科院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或党务思政工作经历的,以及具有本科院校专职思政课教师工作经历的,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同时携带参与资格验证。

应聘同一岗位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方可取得笔试资格,并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面试(试讲)

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合成计算,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式,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采取笔试加试讲的考核方式,笔试占比40%,试讲占比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根据招聘岗位笔试内容具体如下:

1.专职辅导员岗位:主要考查形势政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政策、理论以及辅导员职业知识与能力等。

2.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岗位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选,不足以上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试讲),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试讲)人选。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试讲)环节。

(二)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岗位匹配度等。面试顺序现场抽取。成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成员不少于7人,均由校外专家组成。面试成绩当场评定与公布。

(三)试讲

试讲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以及举止仪表、岗位匹配度等。试讲内容由应聘人员在现场选定,采用板书试讲(不使用PPT)。成立试讲考官组,考官组成员不少于7人,均由校外专家组成。试讲成绩当场评定与公布。

笔试、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

七、心理健康测试与体检

笔试结束后,所有人选在手机上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参考依据。放弃心理健康测试者,不予聘用。

根据考核总成绩对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拟聘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察与公示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本校考生退回到原岗位),考核结果合格者正式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学校成立思政工作队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等考核、考察工作。

(二)应聘者要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本次招聘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0-6732106。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联系人:常老师,咨询电话:0550-6732257,邮箱:rsc@ahst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特此公告。

安徽科技学院

2021年2月26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ah.gov.cn/zxzx/ztzl/ahssydwgkzp/8465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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