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隶属于安徽省教育厅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最早举办广播影视类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之一。学校坐落在安徽省合肥市,占地618亩,现有在校生6000余人。设有8个二级教学机构,开设了新闻采编与制作、播音与主持、数字媒体艺术、电子商务等31个专业。
为加快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加强思政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20年度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引进计划
岗位名称 | 岗位编号 | 拟聘人数 | 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 | |||
专业技术 | 9001099 | 2 | 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 | 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具有高校思政教师工作经历,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三、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为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79年6月12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4年6月12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应聘报名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以及应聘材料(含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成果、论文检索报告扫描件等,应届毕业生博士学历、学位证书除外)至人事处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注“求职人姓名+岗位代码+硕博英才网”。
2、报名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
五、资格初审
收到简历和求职材料后,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及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通知其来校参加考核。
六、考试考核
应聘者来校参加考核时应携带相关求职材料原件供审核。考试考核按有关规定,由学院人事处牵头组织相关学科副高以上职称专家(不少于 7人)进行考核。考试考核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采取科研能力考核、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研能力考核主要对考核对象提供的教学科研成果进行学术评议。面试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养,包含试讲、面试等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将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科研能力考核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综合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含70分)。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招聘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或调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我校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应聘人员须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按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1-64200379(纪委办)。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招聘咨询电话:0551-64200587,0551-64200223,联系人:喻老师、储老师
招聘邮箱:amtczzrsc@vip.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amtc.cn/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
邮编:230011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12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8449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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